应韩国圆光大学邀请,我校学生工作处吴岚老师拟团于2016年7月14日至7月28日带领我校学生赴韩国圆光大学执行文化交流任务,在韩停留15天。
出国人员完成任务后按期返回,其赴韩期间所需的费用由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经费承担。按照省外办相关管理规定,现吴岚老师出行一事进行公示,公示期为2016年6月21日至6月27日。如有异议,可在公示期内与以下部门联系。
国际交流与合作处:0731-88458382
开云手机登录中心国际交流与合作处
2016年6月2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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